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首个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贯穿教学、招生、考试多环节,对近年来社会关切的减负、作业、升学招生等问题作出回应。
昨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在会上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和中国教育学会秘书长杨银付,两位参与文件制定的专家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就该文件5大焦点问题作详细解读。
解读1 学生减负
强化课堂主阵地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近年来,“减负”无疑是教育的热点话题,有关部门出台多个文件推进减负。
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要求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等。
此次《意见》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杨银付表示,“减负”需要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共同维护。严格执行课程方案,维护国家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不能超前、超纲、超标培训。
记者注意到,去年底的“减负三十条”明确:校外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虽然相关政策一再强调“减负”,但一些家长担心“减负”让孩子在课堂“吃不饱”,转而投向培训机构。
郑富芝表示,《意见》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课堂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环节,既强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用,也要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对作业考试辅导等作出制度性安排。
解读2 劳动教育
形式上不“一刀切” 要因地制宜
《意见》单列一条提及“劳动教育”,过去文件表述的教育方针为德智体美,劳动教育只作为一项重要活动,此次德智体美劳单独表述,从“四育”变“五育”。
杨银付告诉记者,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特别强调了劳动教育,意见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体现。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目标,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要加强劳动教育,弘扬劳动精神,培养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养成劳动技能、劳动习惯,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提升学生的创造力。意见中要求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综合实践课程的一半’就是要强调劳动教育。”杨银付说。
那么,劳动教育如何在教学活动中落实?
郑富芝表示,劳动教育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学校要安排劳动教育课时,提出具体的时间规定和要求。
他提醒,要创新劳动教育形式,现在搞劳动教育与以前不同,要提高针对性、做好统筹,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开展相应形式的劳动教育,并要把家务劳动、校内劳动、社会劳动统筹好。
在劳动教育的形式方面,郑富芝表示,形式上不要一刀切,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农村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田地、山林、草场作为学农的实践基地,城镇地区要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活动提供保障。
解读3 家庭作业
坚决不留“家长作业” 违规要严查
近年来,家庭作业负担过重,家长帮孩子“代劳”写作业、给孩子检查作业等问题,屡屡出现在大众视线。
《意见》要求,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作业的要求此前在多地已有类似规定,此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实现了从地方政策到中央政策的进阶。
2016年,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2018年10月,陕西省教育厅也出台文件,明确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郑富芝表示,此次《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就一定要严格执行,坚决不能留“家长作业”,学校、老师如果违反规定要严格查处,希望广大家长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