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此部分与文科数学的考核目标与要求基本一致,但有两点不同,为:
1.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 (以下简称《课程标准 )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标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说明。
2.命题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数学(理科)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2009年版)》和本说明为依据。
二、试卷结构
1.题型和赋分
全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三种题型。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每小题有一个或多个空,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解答必须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证过程。各题型赋分如下:
选择题满分40分,每题5分,共8题;填空题满分30分,每题5分,其中必做题4题,选做题3题(每位考生选做2题);解答题满分80分,共6题。
2.必做题和选做题
试题分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必做题考查必考内容,选做题考查考内容。选做题为填空题。考生在试卷给出的三道选做题中选择中两道作答(三题全答的只计算前两题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