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商 学 院 新 生入 学 须 知
亲爱的同学:
欢迎你到广东商学院深造。报到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所在市、县招生办或中学领取本人的纸介质档案,并自行带到学校报到。
二、新生报到时间是9月3、4日,报到后即进行入学教育和军训。各专业的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9月3日报到 |
9月4日报到 |
录取专业 |
学院
联系电话 |
录取专业 |
学院
联系电话 |
经 济 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统 计 学
国 际 商 务 |
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
84096896 |
汉 语 言 文 学
对 外 汉 语
新 闻 学
社 会 工 作
社 会 学
应用心理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
人文与传播学院84096616 |
工 商 管 理 类 |
工商管理学院
84096877 |
金 融 学 类
金 融 工 程 |
金融学院
84096980 |
会 计 学
审 计 学
财 务 管 理 |
会计学院
84096883 |
旅 游 管 理
酒 店 管 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旅游学院
84096477 |
财政学
税 务 |
财税学院
84096886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
资源与环境学院84096389 |
行 政 管 理
公共事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化产业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8409602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电 子 商 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 件 工 程 |
信息学院
84096458 |
广 告 学
艺 术 设 计
动 画 |
艺术学院
84096580 |
法 学 |
法 学 院
8409688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84096350 |
英 语
日 语 |
外国语学院
84096899 |
凡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超过规定报到日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到地点:三水校区。
学校当天上午8时到晚上8时在三水火车站、三水汽车站设新生临时接待站。
自行到校报到的可参照如下线路图。
四、学校联系有关厂家现场销售生活用品,学生可按需自愿购买。
五、缴费事项
2009年度新生缴费采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柜台缴纳方式。
1、缴费标准:
单位:元
专 业 |
学费 |
住宿费 |
代收教材款 |
应缴合计 |
1、艺术设计(广告设计),艺术设计(玩具与游戏设计),艺术设计(商业空间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10000 |
1500 |
400 |
11900 |
2、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商务,软件工程,金融工程,统计学,广告学(广告策划与经营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应用心理学 |
4730 |
1500 |
400 |
6630 |
3、其他专业 |
4180 |
1500 |
400 |
6080 |
2、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9月3日;
(2)缴费方式:
A.广东省内录取的考生。到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的任何一家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缴费,缴费时,填写录取考生的姓名,收费编号或用户号(收费编号或用户号为学生14位的高考考生号)。入学后,学校财务处会将打印好的收据按班级下发,敬请各学生保管好在银行柜台缴费时退回的已盖有现讫章的代收费凭证回单备查。
B.广东省深圳市考生和广东省外录取的考生。可用现金、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折、银行卡到广州市、佛山市三水区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柜台按上述缴费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
3、注意事项:
如有特别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进校报到时以书面形式上交缓交报告,进校后缴费的,以上交缓交报告的学生名单为准,没缓交报告的,不受理其缴费业务。
网络查询:http://cw.gdcc.edu.cn
收费标准查询:020-84096865 84086864 (周二、周四上午)
缴费方式查询:020-84290645(中行),020-34026212(建行)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内容。
(2)身份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新生)、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3)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C. 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4)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3、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年6000元,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当年的7月1日(含1日)开始由学生自付利息。
七、新生户口迁移事项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生按如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广州市的新生,入学时户口不迁到学校。
(2)新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实行自愿的原则,不得跨年度办理。如将户口迁入学校,请按户口迁移证样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不迁入学校的,须持入学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3)户籍属农业户口的新生请注意:户口迁入学校后将转为非农业户口。
(4)新生在入学后,需按保卫处通知的时间交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未办身份证的新生复印迁移证2份,过后不再办理;
(5)户口迁来学校的学生,如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可自行到广州市内任何一家有拍摄二代证资格的相馆照相,然后将相片回执、相片1张按规定时间交保卫处;或在保卫处联系上门的照相点照相,由学生自主选择。
2、户口迁好后,请对照以下“样本”要求,逐项检查“户口迁移证”是否漏填、有误,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不符合“样本”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本人重新办理。
注:请同学们注意保管好新生《入学通知书》,遗失不补。
户口迁移证(样本)
户主或与
户主关系 |
持 证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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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王 ╳ ╳(注: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此项不得更改) |
别 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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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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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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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1981年10月11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出 生 地 |
广东、东莞(指市县一级) (此栏不能空白) |
籍 贯 |
广东、中山(指市县一级) (此栏不能空白) |
文化程度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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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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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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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编 号 |
441900198110112041(注:已办未领的也需写上号码,从未办理的则应写上“未办理”,此项不得更改) |
迁移原因 |
招生录取 |
原 住 址 |
(原户口地址) |
迁往地址 |
此地址统一打印为: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
备 注 |
此栏必须注明户口性质 |
户口办理、军训咨询电话:84096060
三水校区咨询电话:0757—87828351、87828921、87828208
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0-84096844,传真:020—84096069